农民转移就业,是一个系统的工程。促进农民转移就业可以开辟农民增收的新途径、新领域,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战略转移,拓展农民外部增收的空间。今年以来,我县通过制订政策、落实责任,加强培训等举措全面推进我县农民转移就业工程,并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8月底,全县实现农民转移就业2438人,完成年度任务的75%。
提高认识,政策启动。农民转移就业工作是一件好事、实事,促进和帮助农民转移就业,做好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是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新形势下促进我县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和全面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改善农村劳动力就业状况,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措施,是加快城乡劳动力统筹就业,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的必然要求。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民转移就业工作,把它列为县委县政府2008年“十件大事”之一,列入全县“农民增收六大目标”管理,并出台了一系列做好工作的相关政策,制定和完善了农民转移就业工程考核监督机制,为全县农民转移就业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落实责任,岗位带动。帮助农民解决就业岗位是我县今年推进农民转移就业工程的重要举措。县委、县政府为了全面推进农民转移就业工程召开了动员大会,全面部署了工作,与各乡镇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量化的工作指标,要求各部门各乡镇通过种渠道千方百计开发就业岗位。各乡镇结合实际落实责任,制订了工作方案,以帮助解决就业岗位为抓手,深入实施农民转移就业工程。1—8月共帮助解决农民就业岗位695人,其中异地农民转移421人。就业部门以信息发布、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项目作为拓展公共就业服务功能的着力点,开设了“求职招聘”专栏,及时公布本地、外地用人单位的用工信息;同时加强职业指导,实行分类指导和跟踪服务,切实转变农民的择业观念,增强主动就业意识。
突出重点,培训推动。农民转移就业的基础是职业技能培训,为此我县高度重视农民转移就业培训,以确保农民转移工程顺利开展,紧紧围绕“以培训促就业,以创业带就业”,不断拓宽宣传渠道,积极开展农民转移就业培训,提高就业竞争能力。一是增强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与用工单位加强沟通,以需求定培训,使培训与就业岗位的需要紧密联系,培训方式以“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为主。二是增强农民参与培训的主动性。通过多渠道的宣传,全方位的动员,使农民转移就业培训工作深入人心,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明显提升。到8月底,全县已完成农民转移就业培训3155人,资格证书获证率72%,获证劳动力转移就业率达到83%。
通力协作,部门联动。为了做好我县农民转移就业工作,各部门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各司其职,通力协作,景宁县农办出台4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细化农民增收六大目标考核内容的通知》,进一步落实农民转移就业工作任务和考核办法;景宁县人劳局为准确掌握农民转移就业相关数据,下发了71号文件《关于要求做好农民转移就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对于开展的情况进行通报,对上报的数据进行有重点的核实;县团委牵头组织全面落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着力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其中为进一步落实农民转移就业工作,7月18日—25日县农办、县人劳局、县民政局、县统计局等有关部门联合组织检查组到各乡镇对完成情况进行了督导和检查。